工厂粉尘浓度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,具体职责划分如下:
一、监管责任部门
- 室内粉尘监管:主要由应急管理部(原安监总局)及地方应急管理局负责,依据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》监督工作场所粉尘浓度,保护劳动者健康。
- 室外粉尘排放监管:由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生态环境局主导,依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管控工业粉尘排放,防止大气污染。
二、主要排放标准
- 室内工作场所标准:依据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(GBZ 2.1),如:
- 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(PC-TWA):如矽尘为1mg/m³(总尘)
- 呼吸性粉尘限值更严格,如矽尘呼吸性粉尘为0.7mg/m³
- 室外排放标准:依据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),如:
- 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:根据设备类型和地区,一般为120mg/m³以下
三、净化工程要求
净化工程需综合运用除尘技术(如布袋除尘、静电除尘),确保:
- 室内粉尘浓度符合职业健康标准
- 外排粉尘达到环保排放限值
- 定期监测并留存记录,接受部门抽查
企业应建立粉尘治理责任制,协同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全过程合规管理。